水发生接触的配件产品认证程序和若干关于申请批准时间的特例。 所申请的配件产品所属的产品系列的技术特性的描述,如尺寸、流量等 所申请的配件产品所属的产品系列的命名,并确切指出每一个与水接触的构件:
所谓产品的一个系列,定义如下: 同一个系列的配件产品申请ACS认证只需要提交其中一种规格的产品。该产品由生产厂家自行挑选但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同系列产品中总湿面积与体积比最大的或是同系列产品中销量最大的规格。 国家指定的实验室有义务在收到材料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申请者提供所接收材料的收据回执并在此之上标明 在对到申请者的确认后,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才能正式开始。 2002年11月25日条例中规定的A案例和B案例 如上述两种中任何一种案例中的条件得到满足,则申请材料将被快速处理。产品配方不需要被审查,产品也不需要进行水中物质转移测试。 * 金属材料必须被证明符合1997年5月29日多部门条例中附件I中所规定的纯度和条件。有机材料必须拥有有效期内的ACS证书。 ** 德国、英国、比利时或荷兰的法律 (5年有效期内) 2002年11月25日条例中规定的其它案例 当一系列的配件产品所采用的材料并非每一个都具备法国ACS或欧洲其它国家证书,我们统称其为“其它案例”。针对这些“其它案例”的产品,需要对构成产品的每一种有机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研究。而水中物质转移测试将根据研究得出的结果不同随后展开: 案例C1:超过80%的有机材料湿面面积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准许使用的物质的清单”。进行第一类测试。 案例C2:50%到80%的有机材料湿面面积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准许使用的物质的清单”,且其它所有材料100%都符合欧洲其它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第一类测试。 案例C3:50%到80%的有机材料湿面面积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准许使用的物质的清单”。进行第二类测试。 案例D:有机材料湿面面积小于50%而又大于20%的总湿面面积,但有些材料的化学成分不明。进行第二类测试。
** 德国、英国、比利时或荷兰的法律 (5年有效期内) 注意:这些案例中提及的不同类别的与水接触面积(湿面面积)必须由申请者在构建申请材料时如实提供。 |